建设工程案件舍我其谁,2020兆亿律所战果累累!


    北京市兆亿律师事务所拥有罗占义、樊爱萍等一批精于建设工程案件的精英律师,自2002年成立以来,建设工程案件已成为兆亿所的强项。作为建设工程的专业律师应懂建筑、懂造价、懂行业,但其最终的工作重心和核心仍然在于通过法律知识解决问题,必须将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烂熟于心,并要及时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业务上不能出现短板,这些核心问题通过开内部讨论会、业务培训会和大辩论,得到了兆亿精英律师的普遍重视。

    回顾2020年,法院最终判定不属于重复仲裁的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纠纷一案、通过诉讼时效巧解被告唐山市某协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以及最近的一起北京市某建筑工程集团与北京某研究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最终得出必须就涉案工程延期致使其增加的费用进行鉴定,提出了鉴定申请并被法院支持,这就是兆亿律师团队坚韧不拔、认真敬业的职业精神。





    这里还有一个案例,一份来自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北京市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某实验学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北京市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兆亿律师事务所罗占义律师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八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之规定:

    一、北京某实验学校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北京市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一百六十万八千零八十四元五角七分;

    二、驳回北京市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鉴定费三万九千一百二十八元,由北京市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某实验学校各负担二分之一,其中北京市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部分已交纳,北京某实验学校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鉴定费一万九千五百六十四元.案件受理费二万零八百九十二元,由北京市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三千四百八十二元,已交纳;由北京某实验学校负担一万七千四百一十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建设工程案件中的法律关系相对复杂,这是由于我国建筑工程领域垫资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的现象非常普遍所导致的。一旦发生纠纷,均可能涉及以下多种案件:承包人起诉发包人拖欠工程款、劳务分包人起诉总承包人和建设方拖欠工程劳务费、建设方或发包人起诉承包人工程质量不合格进行赔偿……常说术业有专攻,一项建设工程动辄数亿元,一旦发生纠纷,及时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刻不容缓,兆亿律师团队必定是您的不二选择!北京市兆亿律师事务所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26号院德胜置业大厦1号楼701室;电话:010-82809303。石家庄办事处:吴鹏,联系电话:1853115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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